近日,陕西一女子称结婚40年常被丈夫打骂,忍到仨子女成年后起诉离婚。法院认为夫妻生活40载,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,只要双方互谅沟通仍是一个美满的家庭,驳回了女子离婚诉求。

古人说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,的确是让法官无法有时候很难主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。法官也纠结如果轻下离婚判决,是否会导致本可以挽救的婚姻就此意难平的激起更多社会矛盾。于是很多法官不得不选择保守,这就是实践中第一次离婚基本判不离,要起码拖到第二次甚至第三次、第四次等才能判决离婚。


只是这种判法,有时候对起诉离婚的当事人真的很不公平。法官一纸判决要求回家“冷静”去,继续沟通、挽回。可是……如何沟通?怎么挽回?这种40年长期打骂的婚姻,如果当事人有客观真实的能够形成证据链的家暴证据(比如说被打骂后及时报警和就医,二者必须从时间上来说相互呼应),怎样才能让那个40年都长期被打骂遭受婚姻折磨的被害一方去“沟通、挽回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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忍辱丈夫打骂四十载,忍到三个未成年的孩子都已成家立业再选择离婚,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,但同时又是一位可怜而又可悲的女性,在一个女性最需要得到来自外界帮助的时候,却被吃了一次闭门羹,想想都难受,他隐忍了不是40天,也不是4个月,那是40年。
本来起诉离婚就是为了让法律保护自己,应该是无力再自救了才诉诸法院的,否则能协商离婚谁还去法院起诉呢?结果一个看似保全的不准离婚的判决书,又得让她继续回到40+的无止境绝望中,真的挺让人心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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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。都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,不能感同身受被家暴者的身心痛苦,就不要当老好人去劝人家理解。出轨。婚姻里的不忠,即便短暂原谅,今后也会是搁在心里的一道伤疤,当断则断。当然,愿意相信对方能悔过,那就给TA机会,好好经营婚姻。如果不能,那就快刀斩乱麻。
婚姻里的每一个选择都应该慎重。结婚前要慎重,多了解另一半的品行;婚后发生矛盾时要慎重,不冲动,冷静下来处理矛盾。触及到婚姻的底线也要慎重,能接受,以后就别抱怨;不能接受,千万别犹豫。犹豫不仅耽误青春,还会让其他人产生错觉:你明明过得不错,你提离婚是冲动,这是你的错。
就像这名陕西女子一样,忍了这么多年,最后只等来一句“加强沟通,仍是美满家庭,不能离婚”,太过于讽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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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眼里,好的婚姻一定是互相成就,而坏的婚姻则是互相折磨。总之,恳请法官能够多站在不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长期遭受迫害的一方,胆子大一些,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他们,给他们重新开始的信心和希望,而不是最终禁锢在婚姻的枷锁里无法挣脱。